快组团来嘉峪关旅游,ldquo七大补
为进一步激活我市冬春季旅游客源地市场,持续推进嘉峪关旅游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近日,记者从市文旅局了解到,在原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市文旅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旅游企业,制定出台了“七大补贴优惠政策”,组团来我市旅游或举办会展、赛事活动等将获相应补贴。
据了解,这七大补贴优惠政策为:
1、组团入嘉补贴
对在1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通过旅行社组团方式组织境内外游客来嘉旅游,游览2个(含)以上收费景区且游客在我市至少住宿1晚,或游览1个收费景区且游客在我市至少住宿2晚的,给予每人20元的补贴。游览1个(含)以上收费景区且游客在我市至少住宿1晚的旅行社,按照所对应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
2、会展、赛事等活动补贴
对各类行业组织和企业(不包括政府组织及市属各部门)在我市举办的各类会议、节会、赛事,活动2天以上(至少住宿1晚),且参加活动的市外人数不少于50人的,经审核认定,按市外人数元/人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各类行业组织和企业(不包括政府组织及市属各部门)引进的各类专业会展,举办3天(含3天,不含布展时间)以上的招展单位,标准展位(3m×3m)规模在50个(含)以上的,经审核认定,按每个展位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3、宣传营销补贴
一是对非公旅游经营单位当年利用央视平台进行嘉峪关旅游资源宣传并取得良好效果的,按实际投入30%的比例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对利用微电影、影视短片、剧目等文学艺术形式进行嘉峪关旅游资源宣传的原创作品,在省级以上平台进行展演的,按实际投入30%的比例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在省级广电平台进行嘉峪关旅游资源宣传,并取得良好效果的,按实际投入20%的比例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
二是对利用网络或
转载请注明:http://www.jiayuguanshizx.com/jygszz/70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