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司法局举办行政执法人员暨普法骨
嘉峪关市司法局举办行政执法人员暨
普法骨干培训班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和普法骨干宪法意识,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规范化执法水平,10月25日,嘉峪关市司法局举办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暨普法骨干培训班,市司法局副局长于新华主持开班仪式。
培训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针对《宪法》和行政执法法律风险与规避进行了专题培训。市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科科长李亚君回顾了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详细解读了年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对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内容,以及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讲解,对与会人员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给予了具体指导,强调行政执法人员和普法骨干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宪法精神和依法行政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和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甘肃聿凰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金瑜律师围绕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运用大量案例,从行政执法风险的种类,行政执法法律风险的来源,适用执法依据时必须遵守上位法优先原则,不能违反“一事不二罚”原则,注意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衔接,处罚事前告知义务必须完整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内容深入浅出、内涵丰富、分析透彻,既有理论的高度和深度,又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对行政执法人员系统理解、深刻把握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有很强的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此次培训既有对宪法精神的深入解读,又有行政执法风险规避的实践经验,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和普法骨干的宪法意识和法治理念,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水平和能力,为推动国家公职人员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起到了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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