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失业保险的这些改变你知道吗不要错
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社会公平,保障失业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近日,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1号)文件要求,自年1月1日起,我市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发放标准由现行的元/月上调为元/月,月增加元,涨幅达22.62%。这是继年7月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再次上调,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失业人员的关怀。
来源:嘉峪关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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