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人看进来,关于建设街区建设北小区

建设小区(建设北小区)棚户区改造

入户调查工作全面展开

日前,我市召开了建设小区(建设北小区)棚户区改造抽调人员入户调查培训会。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认真讲解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嘉峪关市建设小区(建设北小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等内容,并就如何填写入户调查表、如何处理在入户调查中容易遇到的问题,对参会人员进行了培训。此次培训使我市棚户区改造抽调人员尽快熟悉掌握了房屋征收所涉及的各种政策法规和业务流程,为入户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据了解,此次征收的房屋共有套,总建筑面积达平方米。房屋大多都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老房屋,最早的建于年,最晚的也建于年。

为了配合入户调查,拆迁户们应该提前准备好哪些手续呢?

一、棚户区改造需被征收人提供的基本资料

1、房屋产权证、房屋使用证

2、身份证(含被征收人夫妻双方)

3、户口本(夫妻双方)

4、结婚证

5、被征收人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

6、离异的需提供离婚协议

7、需要委托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注:入户调查阶段,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各1份

二、特殊情况下被征收人的确定

(一)针对房屋继承

原房屋产权登记人去世,遗产继承人需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经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后,确定继承人为被征收人。其他继承人对遗产有争议的,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房屋权属问题,最终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确定被征收人。

(二)针对离异

1、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中明确房屋归属的,以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确定被征收人。

2、法院判离决书或婚协议中未明确房屋归属,当事人双方对房屋归属无异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在嘉峪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签订确认书,确定被征收人。

3、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中未明确房屋归属,当事人双方对房屋归属有争议的,双方应在公告期内向嘉峪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提出异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房屋权属问题,最终依据协商结果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确定被征收人。

(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房屋的买卖及赠与不再受理,若公告发布之曰前出现买卖将提请棚改指挥部研究决定。

文章来源:嘉峪关广播电视台

赞赏

长按







































新疆白癜风医院
北京中科参与健康管理与商业医疗保险论坛


转载请注明:http://www.jiayuguanshizx.com/jygsly/3130.html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