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关于做好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的通知
关于做好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的通知
一、数据采集对象:
全市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在社区缴纳成人元/年,儿童元/年医疗保险的居民)
注:1.已完成数据采集的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退休人员、家属工、五七工不再重复采集。
2.灵活就业人员和去年没到邮政储蓄银行采集信息的退休人员、家属工、五七工、请去社保局采集。
二、数据采集时间
1.年1月10日-年3月20日
三、需携带材料
1.成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0---18岁人员没有身份证的必须携带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印同一张A4纸),12岁---18岁人员用u盘携带电子照片。电子照片标准为:白色背景,无边框,大小为*像素,分辨率DPI,格式为JPG,大于5KB,小于60K,0岁-12岁居民不需要照片。
3.携带参保的医疗保险本
希望各位居民按规定的时间尽快来社区采集,以免影响住院报销。
峪苑社区服务中心
年2月26日
赞赏
转载请注明:http://www.jiayuguanshizx.com/jygsgr/22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