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关于做好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的通知

关于做好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的通知

一、数据采集对象:

全市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在社区缴纳成人元/年,儿童元/年医疗保险的居民)

注:1.已完成数据采集的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退休人员、家属工、五七工不再重复采集。

2.灵活就业人员和去年没到邮政储蓄银行采集信息的退休人员、家属工、五七工、请去社保局采集。

二、数据采集时间

1.年1月10日-年3月20日

三、需携带材料

1.成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0---18岁人员没有身份证的必须携带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印同一张A4纸),12岁---18岁人员用u盘携带电子照片。电子照片标准为:白色背景,无边框,大小为*像素,分辨率DPI,格式为JPG,大于5KB,小于60K,0岁-12岁居民不需要照片。

3.携带参保的医疗保险本

希望各位居民按规定的时间尽快来社区采集,以免影响住院报销。

峪苑社区服务中心

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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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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