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嘉峪关是认真的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

关系每一个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2月14日,我市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发布会上,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创建工作总体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年5月,嘉峪关市被国务院食安办确定为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市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党政同责,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食品安全和“双安双创”的决策部署,将创建工作与“食安甘肃”建设相结合,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创建责任,推进社会共治,创建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进展良好,取得了明显阶段性良好成果。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这些你应该知道!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展食品安全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占比达到3%。实行创建工作“月报告、季考核、年奖惩”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会商和风险交流活动。①向酒钢宏丰生猪屠宰厂升级改造项目拨付专项经费万元,公司自筹资金万元,对生猪屠宰厂进行了升级改造。②餐厨垃圾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项目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安装,已经进入设备调试阶段。③农村三镇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设市场监管所专职监管机构。设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50万元。④投入万元新建、改扩建7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⑤总投资万元的食品检测、产品质量检测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联建项目投入运行。⑥建成覆盖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集贸市场的农产品快检室14个,形成了市级例行监测、速测站日常监测、三镇农产品产地监测的同步、全覆盖监测体系。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考核标准年,截至12月10日,市农业农村局完成抽检农产品批次、三镇果蔬农药残留定性检测批次、抽检清真定点屠宰场羊肉样品5批,合格率%。市粮食和储备局完成粮油抽检62批次,合格率%。市市场监管局完成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检验检测批次,其中:食品批次,合格率99.98%;食用农产品批次,合格率99.82%。对不合格食品经营单位实施了后处理,落实了“处罚到人”规定要求。全市总计完成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检验检测批次,达到每千人13.26份,超出每千人4份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考核标准。截至12月10日,全市20家食品生产企业、55家食品小作坊、家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学校、托幼机构食堂69家)、家食品销售企业已完成与“陇上食安”监管平台对接。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示范引领制定落实《嘉峪关市文明餐桌管理办法》、《嘉峪关市旅游餐饮标准和服务规范》等,深入开展示范街、店、学校食堂创建和文明餐桌行动,创建省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8条、示范店99个、示范学校食堂20个。评选表彰文明餐桌示范店30个,文明餐桌服务之星名。评定星级农家乐74家,星级旅游饭店13家。开展烧烤名品名店评选,评选烧烤名店20家、名品20个。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新闻媒体公开检查整治和现场观摩,年选树培育餐饮示范引领企业23家,树立了一批群众认可的示范单位,树典立范,推动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示范引领行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取得的成效年5月,省食安办组织专家来我市评估,总得分91.65分,达到了创建标准。8月24日至28日,省食安办委托兰州大学,对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进行了背靠背第三方测评。年我市公众对创城知晓率达80.19%(标准要求75%),支持率%(标准要求85%),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77.67%(标准要求70%),3个“一票否决”项目(知晓率、支持率、满意度)均超过标准要求。顺利通过了省级中期评估。年第三方测评显示,市民对创城知晓率达80.19%,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81.9%,支持率达%。美团公众点评大数据分析,全国个地级城市餐饮食品安全总体好评率为91.6%,嘉峪关为94.2%,在65个创建城市中排在第20名。

记者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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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年,我市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中,各主要成员单位都有哪些具体举措?

市食安委作为市级层面食品安全常设组织,年两次召开食安委全体会议,积极加大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十大攻坚行动,扎实开展工作,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市市场监管局作为主责单位,持续将推进乳制品、餐饮业、食品小作坊质量提升,将保健食品、农村食品、校园食品、餐饮浪费综合治理作为日常监管重中之重,紧盯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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