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惠民街未定性房屋被误拆
12月13日,市民韦先生向记者投诉,称自己在惠民街3号楼西侧的一处房屋被拆除,并且事先没有人通知他。14日下午,记者来到事发的平房处,只见房屋院墙已经被完全推倒,院子里也堆满了破拆后的水泥和砖块,剩下的一间大房子房门紧锁,但两个窗户的玻璃基本都已经被打碎。韦先生告诉记者,这处房屋是自己在90年代来嘉峪关后,经原树脂厂领导研究同意后,在树脂厂家属区内自己和家人出资3万多元修建的住房,由于当时自己和家人产权意识比较淡薄,在房屋修建后也没有要求办理土地、房产等相关手续,因此现在房子还没有定性,但肯定不是违章建筑。
今年9月份,韦先生和家人也看到了拆迁公告,但由于房屋还未定性,拆迁补偿等相关事宜都还没有谈妥,所以暂时还不能拆除,为此韦先生还将自己的联系方式留给拆迁办,希望能在拆除前提前通知他。但在12月7日,出车回来的韦先生发现自家院墙还有一间房被拆除了,自家的房屋完全变成了另外一种景象。为此,韦先生找到惠民街棚户区改造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对方告诉他是拆错了。
12月16日,记者联系到惠民街棚户区改造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对韦先生的房子确属误拆。由于之前不清楚韦先生家房屋的具体位置,加上在韦先生房屋的旁边是一个老居委会,工作人员在拆除老居委会的房子时,误以为旁边的房子也属于居委会,就先拆了院墙,但在韦先生提出问题后,工作人员立即停止了拆除作业,院内房屋并没有拆。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韦先生的房子没有相关的土地和产权手续,他现在能提供的房屋证明就是原树脂厂一名已经退休的党委副书记以及两名原树脂厂职工为他出具的一份房屋建造的依据,因此韦先生的房子还没有定性。现场指挥部已经联合规划部门向韦先生发了通知,韦先生可以拿自己手中的材料到规划部门进行正常申诉,由规划部门来认定建筑的合法性,双方也将依据规划部门的认定来商谈拆迁补偿事宜,如果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就按照惠民街的征收补偿办法进行补偿,如果认定为违章建筑则是要无条件拆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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