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司法局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

嘉峪关市司法局疫情防控期间

复工复产企业公共法律服务指南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复工复产涉疫情防控的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工作,全力支持企业和群众抗击疫情、共度难关,保障各项业务办理渠道的通畅无阻,根据司法部印发的《企业复工复产公益法律服务指南》《嘉峪关市司法局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的通知》(嘉司发〔〕1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办理业务指引

1.自年2月24日起,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恢复正常业务办理。急需现场办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业务的群众,请务必佩戴口罩,接受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对没有佩戴口罩和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人员,将不允许进入现场办理业务。如服务机构出现较多办事群众时,工作人员将采取限流措施,请自觉遵守秩序,配合工作人员的指引。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名称、地址、电话见附件1。

2.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开展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业务实行预约机制,建议广大市民和相关法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优先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咨询沟通,如确需现场办理的,请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按相关规定办理。

二、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和办理途径

1.咨询法律问题。请拨打全省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电话“”或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热线-(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办理法律援助业务。可通过拨打市法律援助中心电话进行咨询和申请,如确需现场办理的,请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及时办理相关业务。

嘉峪关市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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