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严管严查道路交通秩
嘉峪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严管严查道路交通秩序
目标: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最终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提升群众满意度
时间:从年11月25日开始至年1月31日。
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行为
1、机动车乱停乱放。城区主干道车辆随意停放,背街小巷泊位外双向停车,在道路上随意临时停车、人行道停车泊位外乱停车、长期占道停放的“僵尸车”等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行为。
2、出租车随意停车、违法调头。
3、机动车闯红灯、强超抢会、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调头等影响道路行车秩序的行为。
4、行人随意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等行为。三轮车、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占道行驶的行为。
5、渣土车、建筑材料运输车、低速载货车等货运车辆违反禁行规定的行为。
6、机动车不悬挂号牌、挪用其他车辆号牌、使用假牌假证、临牌过期未办理上户手续、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7、拖拉机、摩托车、三轮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以及其他农用轮式车辆等“五小车辆”违规载人、超员、未参加强制保险、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8、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员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或者观看影视节目,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9、饮酒后、醉酒或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整治路段 1、城区主要道路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路段。
2、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市场、客运站、火车站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
3、其他交通秩序混乱、通行环境差的路段和部位。
工作措施:
1、采取高峰期固定站点拦查与平峰期流动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全天侯对城区主干道上机动车闯红灯、强超抢会、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调头、随意临时停车等严重影响路面通行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一律予以法定最高限处罚。
2、民警将深入企业、社区,上门入户,逐个与辖区出租车驾驶员签订《文明驾驶承诺书》。对出租车随意停车载客、随意调头的行为,要按照法律规定对其作出从严处罚,并通报其所属公司,督促公司加强管理,对交通违法行为频发的出租车要通报运管部门进行停运整顿。
3、对违反禁行规定通行的货运车辆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对手续不全的渣土车以及上路行驶的报废车、无牌车,坚决予以查扣,依法从严处罚。农村重点对涉牌涉证、违规载人、超员、闯红灯、逆行、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4、按照法律规定对行人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教育处罚。同时,要对三轮车、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的逆行、闯红灯、违反规定载人、占道行驶等行为进行有效查处,
5、清理占道停车乱点。重点对客货两用车、大小货车占道停车现象进行集中整治,严禁占用公用道路停车,严禁长期占用临时停车泊位。对新华路、胜利路、五一路、文化路、朝阳路、嘉兴路、长城路、富强路、雄关路、兰新路、河口路、建设路、祁连路、迎宾路、体育大道等城区主要道路的违法停车影响通行的行为进行治理,城区主要机动车道一律不允许停放车辆,对长期占用道路或停车场的“僵尸车”要坚决拖离原地,集中清理处置。学生安全上下学,上述城区主干道校园周边路段每天7:40-:8:30、11:40-12:30、14:00-14:50、17:40-18:30四个时间段内允许车辆即停即走。违反上述规定乱停乱放的,要依法严格进行查处。
6、严查严惩酒驾、毒驾、超员、超速、不按规定让行等11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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