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环境保护税费改革征管信息正式移交
10月31日,市财政局、环保局、地税局在地税局会议室召开“嘉峪关市环境保护税费改革征管信息移交仪式”,对我市环境保护应税企业信息进行移交。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保部关于《关于前面做好化境保护税法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及《关于环境保护税征管相关数据移交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市环保局向市地税局移交97户应税企业信息,包括移交户籍清册和环境保护纳税人基础信息表。市环保局负责人和市税务局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嘉峪关市环境保护纳税人信息移交确认清单》。
年12月25日国家颁布的《环境保护税法》将于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市环保局将于年6月前全面完成年的排污费征收、催缴工作。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做好对污染物的监督管理,与地税部门共同协调积极配合,将“费”改“税”工作进行彻底,同时按照“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做好环境保护税的征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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