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关于加强来嘉货车司机疫情防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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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来嘉货车司机疫情防控

保障货运物流畅通工作的通告

(第12号)

为贯彻落实年4月18日“全国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现就加强来嘉货车司机疫情防控保障货运物流畅通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1.即日起,来嘉货车司机抵嘉时,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的,可直接通行;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采用“核酸检测+抗原检测”,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直接通行,同时实行动态追踪机制,一旦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将立即通知前方实施管控措施。

2.货车司机入嘉前,要提前主动向物流单位、企业报备车牌号、计划抵达时间以及全部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真实信息,并提醒物流单位、企业及时向所属社区、镇村报备。抵嘉后,主动配合落实查码、测温和车辆、物资的全面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

3.货车司机在嘉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流涕等不适症状的,应立即前往指定医疗机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

4.接收来嘉货车司机的物流单位、企业要成立工作专班,提前与来嘉货车司机、属地社区做好沟通对接,帮助来嘉货车司机“打通最后一公里”。

5.交通、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入嘉高速路口、国省道卡口车辆、人流的分析研判与监测,实时调配工作力量,及时解决路网阻断堵塞问题。卫健部门要继续在入嘉高速路口设置核酸检测点,配足检测力量,为有需求的货车司机提供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

6.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全国统一通行证,核酸检测结果48小时内全国互认和‘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重点服务保障,及时协调解决货车通行问题。

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年4月19日

来源: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丨李欣泽

审核丨陈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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