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嘉峪关监管分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嘉银保监行许〔〕47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你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关于嘉峪关支公司改建为中心支公司的请示》(新保甘发〔〕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经审核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支公司改建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中心支公司。
二、上述机构营业地址为甘肃省嘉峪关市新华南路A号一层3-5号房间。
三、上述机构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由你公司授权决定。
四、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我分局更换《保险许可证》,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国银行(,股吧)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年第3号)有关要求,及时办理公告事宜。
五、你公司应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嘉峪关监管分局
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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