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建新街两钉子户被强拆
不合理要求被拒绝建新街两“钉子户”被依法强拆
嘉酒资讯消息(记者马生强)建新街棚户区改造是市政府的一项惠民工程,其拆迁方案得到大多数住户的支持,工程建设也比较顺利,目前大多数住宅楼已经封顶。可是由于建新街两住户始终未与拆迁单位达成补偿协议,致使局部工程施工受阻。近日,在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后,市城区人民法院在市综合执法局、拆迁办等单位配合下,强制执行《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影响施工的建新街两栋旧楼房最终被拆除,为工程建设创造了条件。
年9月15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对建新街棚户区房屋征收改造的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建新街棚户区有户被征收人与相关单位签订了补偿协议。但建新街还有2户提出了超出政策标准的诉求,不同意征收改造。为保障建新街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市政府于年2月3日对未签订补偿协议的杨某某、杨某作出了补偿决定书,分别向其进行了送达并在征收范围内对征收补偿决定进行了公告,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也不搬迁。年6月17日,市政府对其分别作出《履行义务催告书》,向当事人进行了送达,当事人仍然没有履行搬迁义务。据此,年11月1日,市政府申请市城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要求杨某某、杨某从被征收房屋内撤离人员,腾空房屋,将被征收房屋交付嘉峪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市城区人民法院收到市政府的申请后,分别作出行政裁定,对市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准予强制执行。
年11月16日、年1月10日,市城区人民法院、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市综合执法局、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等单位工作人员分别对杨某某、杨某所属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执法人员在公证处公证人员的见证下,进入室内清点财物,并对室内现场先是录像,然后逐一清点物品后搬上货车,并登记造册。房屋内物品被清理完毕后,一辆挖掘机开到现场,对房屋进行拆除。
据了解,两次强制拆迁都非常顺利,现场均没有发生任何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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