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房管局关于停止办理住房使用证的通

为简化办事流程,提升便民服务效率,按照“放管服”工作相关要求,即日起我局停止办理住房使用证。广大市民在办理与户籍、入学、酒钢职工审核暖气费等相关业务时向相关部门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即可。住房使用证于年5月10日起不再使用。

嘉峪关市房地产管理局

年5月10日

来源:嘉峪关市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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