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关于第十五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评选表彰第十五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甘文明委〔〕9号)文件要求,我市开展了第十五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经自愿申报、检查验收、综合评定等程序,现将第十五批省级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果无异议或不影响推荐条件,将按顺序和名额推荐。
公示时间:8月14日-8月20日(共7天)
联系-(正常工作日)
电子邮箱:jygwmbc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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