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普通成年居民参保个人缴费元,学生、儿童参保个人缴费40元

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获悉,我市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续保工作已经开始,参续保时间为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参保居民在此期间足额缴纳保费,即可享受下一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待遇。

据了解,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未被纳入《嘉峪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嘉峪关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我市常住人员,及在我市学校或幼儿园就读的大、中、小学生和幼儿。

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普通成年居民参保个人缴费元,学生、儿童参保个人缴费40元,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不变。参保居民如发生住院费用,一级医疗机构报销8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7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70%。并且将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康复等12个住院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凡在我市连续参保2年以上的居民,如患有冠心病、高血压、脑血管后遗症、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肝硬化、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后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小儿脑瘫、血友病、尿毒症门诊透析等15种慢性病,在门诊治疗产生费用,居民可携带近三年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慢性病审批表、社区证明和医疗保险证、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保大厅申请门诊慢性病补助。经过统一复检和专家鉴定后,符合标准的居民可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且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肾透析的慢性病居民,不再设定定额且门诊费用纳入统筹报销。

我市参保的在校学生、少年儿童,足额缴费不欠费的,发生无第三方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住院,可享受与正常疾病住院相同的报销比例。猫狗咬伤、抓伤的门诊疫苗费用也可报销。因意外身故的学生、儿童,将一次性给付元补偿金。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胜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祁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紫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峪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华街卫生服务中心、酒钢一分院)就诊时,一个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可报销,每人每年50元封顶。

新生儿出生参保即时享受待遇。新生儿出生后,可凭本市户口簿到社保大厅参加居民医保,取消原来规定的一个月等待期,参保当日后发生的费用可享受报销待遇,其他待遇与正常参保人员无异。

此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医疗年度最高报销14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按30元/人筹资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由人保财险公司承担补偿业务。参保居民个人自付超过元,可享居民大病保险2次报销,且报销额度上不封顶。(记者武晓霞通讯员程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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