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年度十大审判典型案例

嘉峪关市年度十大审判典型案例

案例1:王生福受贿案

被告人王生福在担任嘉峪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嘉峪关嘉宏劳动就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谋取利益,分别于年8月7日、8月20日两次向嘉宏公司经理王学智索要好处费共计15万元。案发后,主动退缴,由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其在海通证券有限公司炒股的股金中冻结。

原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生福利用其职务便利,在嘉宏公司不符合办理劳务许可证的情况下,违反规定为嘉宏公司办理了职业介绍许可证,嘉宏公司凭该证经工商部门登记成立了公司。王生福通过其职务、地位产生的影响,为嘉宏公司联系用工单位,为嘉宏公司谋取了利益,向嘉宏公司法定代表人索要1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王生福有期徒刑十年。王生福不服提起上诉。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后,于年7月23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中,被告人王生福的受贿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欺骗性。王生福利用职务影响为嘉宏公司联系的业务占该公司业务量的近80%。在嘉宏公司经营期间,王生福曾安排其堂弟到该公司工作,妻子、妹妹帮助嘉宏公司做账。经过一系列铺垫后,被告人王生福以“隐名股东”自居,以“分得利润”的心理,向嘉宏公司负责人要钱。之后在其运作下,其女儿在没有真实和实际出资的情况下成为嘉宏公司股东,试图谋取更为长远、固定的利益。假象终究是假象,“合伙开公司“、“出资”、“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等貌似合法的外衣,终究难以掩盖其权力投资、权钱交易的本质。此案的查处,再次警醒和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为官宗旨,恪守用权底线,敬畏法律、自尊自爱。

案例2:杨小东危险驾驶案

年4月10日零时25分许,被告人杨小东酒后无证驾驶甘B号“野马牌”小型普通客车,沿嘉峪关市朝阳小区内道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该小区21号楼西侧时,与停在道路右边的甘B号出租车发生刮擦,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鉴定,被告人杨小东血样中乙醇含量为.mg/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嘉峪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镜铁交警大队认定,被告人杨小东负事故全部责任。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小东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被告人杨小东在血液酒精含量达到.mg/ml的情况下,无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应当从重处罚。鉴于案发后被告人杨小东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所受损失并取得谅解,具有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杨小东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元。

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危险驾驶罪,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规定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驾入刑”回应了人民群众遏制频发重大恶性交通事故,严厉打击醉驾等危险驾驶行为,维护公共安全的呼声。危险驾驶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醉酒驾驶这一法定行为就构成犯罪,不以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结果为必要。根据国家相关检验标准,驾驶人员每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根据生活常理,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越高,对自身行为的辨认控制能力越弱,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的风险就越大,相应地处刑也就越重。“醉驾入刑”以来,有效遏制了醉酒驾车犯罪多发、高发态势,但仍有一些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年度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受理危险驾驶罪案件67件,占全年受理案件数的23.3%,是该院收案数量最多的一类犯罪,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本案被告人杨小东血液酒精含量高达.mg/ml,又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对其判处拘役4个月,罚当其罪。醉酒驾驶,罪及自身、祸及他人、危及社会,切记勿为。

案例3:王海云、盛凯、王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年11月,被告人王海云、盛凯、王昌经预谋后,购买包装材料、酒瓶并联系河南濮阳某酒厂灌装假冒“黑土地”一斤八两装白酒,后运至酒泉、嘉峪关进行销售。年1月9日,被告人王海云、盛凯分别将其中件以117元的价格卖予瓜州县永芳超市,将其中13件以元价格卖予甘肃矿区长虹超市,计120元件,每件平均价格约为元。案发后公安人员从被告人王海云、盛凯处又查获其未销售的“黑土地”白酒件,金额计元。经黑龙江鹤城酒业公司鉴定,查获的“黑土地”注册商标白酒未经授权,系假冒产品。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海云、盛凯、王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鉴于案发后被告人王海云、盛凯、王昌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具有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依法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海云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3万元;盛凯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王昌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12万元,依法收缴,上缴国库。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是一种较为常见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经营行为,客观上使得大量的伪、劣、次产品流入市场,对名优产品及其他同类产品造成冲击,轻则造成消费者难辨真伪、上当受骗,重则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以食用产品为仿冒对象的商品,更为全社会所深恶痛绝。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守法经营,以合法的方式获取合法的利益。本案被告人在利益的驱使下,用其它厂商生产的白酒冒充原产厂商的产品,经过包装后,又冒用原产厂商的注册商标进行销售。其行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不仅侵犯了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而且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对于这类违法犯罪行为,必须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刑事等手段,遏制其违法获利的冲动,加大其违法成本,使那些企图钻空子、搭便车、不劳而获的人,不能违法,也不敢违法。从而,维护市场经济公平有序竞争的环境,促使名优产品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

案例4:徐晓芳与嘉峪关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纠纷案

年5月25日,徐晓芳与保利房地产公司在嘉峪关市房地产管理局的监督下,签订房屋征收安置与补偿协议。约定,根据嘉峪关市房管局“关于嘉峪关市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文化街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批复”,保利房地产公司于年3月24日至年12月31日对河口西路以北、镜铁西路以南文化街区危旧平房实施改造。补偿方式为“拆一补一”,徐晓芳被征收房屋补偿建筑面积55.76平方米。临时过渡安置补偿每平方米每月补助12元,从签补充协议交旧房钥匙之日至新建住房交付使用之日止,暂按18个月计算,补偿金额.16元。提前或延期交付使用,按实计算临时过渡安置费。安置房交付时间除因被征收房屋拆迁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外,保利房地产公司按房款总额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经嘉峪关市街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嘉峪关市公证处对文化街区新建住宅楼的分配抽号进行现场监督,年4月16日、17日现场抽号。徐晓芳抽到文化街区54号楼2单元号房屋(房价为.91元),同时还有其他人也抽到文化街区54号楼2单元号房屋。交款时,保利房地产公司按照文化街区51号楼1单元号房屋的价款(.36元)向徐晓芳收取了房款。徐晓芳自年5月21日起至同年10月25日止,分三次交清房款。保利房地产公司第一次收到房款后,向徐晓芳出具了发票,后两次收到房款后没有出具发票。房屋建成后保利房地产公司通过报纸公告通知文化街拆迁户办理房屋手续,但未向徐晓芳交付文化街区51号楼1单元号房屋。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徐晓芳与嘉峪关保利房地产公司签订的房屋征收安置与补偿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是保利房地产公司分配徐晓芳的安置房是文化街区54号楼2单元号,还是文化街区51号楼1单元号住房。保利房地产公司第一次向徐晓芳收取房款时出具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注明,徐晓芳购买的是“文化街区51号楼1单元号”房屋,文化街区新建安置房计算表也证明徐晓芳购买的是该栋号的房屋,保利房地产公司应当向徐晓芳交付该房屋。诉讼中徐晓芳放弃了对逾期交房违约金的主张,要求保利房地产公司按照房屋征收安置与补偿协议约定,支付自年1月至12月过渡安置补偿费用元。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保利房地产公司于判决生效后30内向徐晓芳交付位于嘉峪关市文化街区51号楼1单元号的房屋,并支付过渡安置补偿费元。一审判决书于年12月9日送达保利房地产公司,年12月10日保利房地产公司收取他人房款,将一审判决确定应交付给徐晓芳的文化街区51号楼1单元号房屋另行出售。保利房地产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惠及民生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公益性,在政府资金、信贷、建设用地、税费、补偿安置等各方面享有诸多政策优惠。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开发原则,相关各方只有严格依法依规操作,才能使“民心工程”真正惠及民生。开发商必须在确保国家各项优惠政策得到落实的前提下,才能追求其商业利益,这是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及房屋分配虽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但其实质上仍属于被拆迁户与开发商这对平等主体之间的买卖交易。通过抽号公示方式分配回迁安置房屋的过程,其实就是确定合同交付标的物的过程。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保利房地产公司究竟应当将哪套房屋交付给徐晓芳。徐晓芳遭遇“一房二卖”,与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不细致,开发商的不诚信行为有关。同一房号被不同回迁住户同时抽到,开发商、政府相关部门没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进一步明确房屋归属问题,为纠纷产生埋下隐患。保利房地产公司按照51号楼1单元号房屋价格收取房款,并在收款发票上注明系51号楼1单元号房屋房款后,徐晓芳就有理由认为这套房屋已经确定要卖给她了。交房时保利房地产公司拒绝交付有违诚信。当一审法院判令保利房地产公司将该房屋交付徐晓芳后,该公司却公然藐视法院裁判,将房屋出售给了他人。其行为既恶意损害徐晓芳合法权益,又违背法律倡导的公序良俗和诚实信用原则。

案例5:刘健与倪学军、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年8月7日15时50分左右,刘健驾驶甘B号两轮摩托车沿新华路派出所巷道由西向东行驶,经过倪学军驾驶的头东尾西停放在新华路派出所巷道南侧入口处的甘B号轻型普通货车时,被该车上延伸到道路上的绳子绊倒摔伤。造成左踝骨多重损伤,经鉴定其左外踝粉碎性骨折、左内踝粉碎性骨折分别评定为九级伤残。刘健住院治疗18天,各项损失经庭审核实为.97元。发生事故时刘健的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1年。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本案系侵权行为引起的损害,不属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刘健主张精神抚慰金0元,根据其所受伤残程度,酌情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元。判决:倪学军赔偿刘健损失.97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元,合计.97元。倪学军不服一审判决,向嘉峪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刘健驾驶的摩托车虽未与倪学军的车辆直接接触,但倪学军的车辆系普通货车,揽货绳子系随车附属工具,涉案事故发生时绳子并未全部解离货车,此种情况下绳子应视为货车的必要组成部分,承载货车的运输功能,其与车辆的行驶具有空间上的不可分离性与时间上的连续性,刘健与绳子接触可视同与车辆接触。而涉案事故地点位于城市道路通往居住区的非封闭巷道口处,保险公司的现场照片可证实倪学军驾驶的货车系临时停放在巷道出口处,车尾紧临商铺门前步行路面上的隔离石桩,地面处无停车标线,故倪学军在涉案地点停车明显影响行人及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其违章停车行为与刘健骑车被绊倒摔伤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综上,本案应认定为道路交通事故。一审法院认定基本案件事实清楚,但对涉案事故性质及赔偿责任主体和责任承担比例认定不当,应依法予以纠正。事故发生时刘健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1年,依法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应对涉案交通事故承担一定责任。刘健因涉案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由倪学军承担70%,刘健自行承担30%。依法判决撤销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刘健.14元,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83元,由倪学军赔偿.58元,其余由刘健自行承担。

本案是司法实践中较为典型的“疑难复杂”案件。本案事故与一般交通事故的不同之处在于,摩托车与汽车并未实际接触,因汽车作业的揽货绳索延伸到道路上,妨碍他人正常通行所致的事故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还是普通民事侵权行为,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无明确规定。二审法院在缺乏明确法律适用指引的情况下,遵循侵权责任因果关系,机动车保有人对车辆运行危险防控义务的一般法律规定和基本法律原理,结合交强险社会人文关怀的本质属性及其平衡和分散风险的立法目的,从案件细微之处入手,通过缜密的分析论证,填补法律漏洞,入情入理入法地阐释了裁判的依据,从而作出了既符合法律规定和法理,又能达到最佳社会效果的裁判结果。

案例6:黄树贵等4人与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酒钢公司劳动争议案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酒钢公司根据国家国有企业“减员增效、下岗分流”的改革政策,结合自身情况对公司改革过程中产生的富余人员采取了包括提前退休等多项人员分流安置措施。黄树贵、刘清章、李长富、刘万保等酒钢公司职工,按照当时的政策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现黄树贵等人认为酒钢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致使其提前退休,市人社局未执行国办发10号文件和劳社部发8号文件,违反国家规定程序接收其无效退休手续,造成其经济损失,以酒钢公司、市人社局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为其换发国家有效退休证,并按酒钢公司在册同龄职工标准计发退休养老金及其他待遇等。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本案诉争纠纷系国有企业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在企业制度改革中的特殊现象,不是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不是劳动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依法裁定驳回了黄树贵等人的起诉。黄树贵等人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裁定。黄树贵等人对二审裁定亦不服,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审查依法驳回了黄树贵等人的再审申请。

职权法定,是任何国家机关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必须遵守的法治原则。法院受理案件、裁判纠纷必须于法有据,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是任何矛盾纠纷都能进入司法渠道。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条件之一是,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本案所涉争议是特定历史时期国有企业贯彻实施国家政策,进行国企改革而引发的纠纷,属于政策性的历史遗留问题,不是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

案例7:闫学敏不服嘉峪关市公安局镜铁分局朝阳派出所治安行政处罚案

年10月26日上午,本案第三人李亮因家中暖气不热,前往嘉峪关市康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德轩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询问有关情况。询问过程中与康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闫学敏发生争吵,并厮打在一起,致闫学敏受伤。闫学敏住院治疗16天,诊断为面部、胸部软组织挫伤、左耳感应神经性耳聋、左肺轻度感染。朝阳派出所委托嘉峪关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对闫学敏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评定为轻微伤。朝阳派出所于年12月2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闫学敏罚款元,对李亮罚款元。于年12月24日向闫学敏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闫学敏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复议后维持了该行政处罚决定。闫学敏不服,以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违法、认定事实错误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撤销朝阳派出所作出的镜公(朝)行罚决字()号行政处罚决定。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均明文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应当告知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朝阳派出所于年12月2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向被处罚人闫学敏告知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的时间是年12月24日,先处罚后告知,具体行政行为程序违法;行政处罚决定认定闫学敏与李亮撕扯过程中李亮、闫学敏均有轻微损伤,朝阳派出所委托鉴定机构对闫学敏损伤程度进行了鉴定,而没有对李亮损伤程度进行鉴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判决撤销朝阳派出所作出的镜公(朝)行罚决字()号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执法程序上的不规范及瑕疵往往会引起行政相对人的质疑。本案便是其中之一。合法的行政行为不仅要求其实体结果公正、合法,同时也要讲求行政程序的正当与合法。程序是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并确保执法结果公正、合法的重要保障。实现依法行政,首先要做到依照法律程序办事。在当前依法治国全面推进,法治文明不断进步的大背景下,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摒弃“重实体轻程序”的习惯性思维和做法,看到程序的独特价值,重视程序的运用。执法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个“看得见的方式”就是公开、公正、透明的执法程序。执法程序有其法定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要走到位、做扎实,既不能省略,也不能颠倒顺序,更不能走过场。具体行政行为即使在实体上并无不妥,但若在程序上出现瑕疵,则在司法审查程序中被判定为违法行政行为。

案例8:杨栋等54人申请执行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劳务费案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系兰新铁路甘青段总承包单位,其下属的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将其承建的该工程附属封闭层混凝土施工分包给路鹏。年6月至年12月期间,路鹏招用杨栋等54人为中铁九局在建工程兰新铁路甘青段部分工程提供劳务,口头约定了工资数额等事项。但直至工作期满,杨栋等人均未领到应得报酬。在多次协商无果后,杨栋等54人于年7月向嘉峪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嘉峪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其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于裁决生效后10日内,向杨栋等54人支付劳动报酬共计元。仲裁裁决生效后,上述单位未主动履行义务。杨栋等54人于9月3日向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案涉案人数众多,二被执行人的住所地均在辽宁省,执行难度大。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迅速开启绿色通道,快立、快执、快兑付。执行法官研究案情后发现,被执行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在嘉峪关市设有分支机构——兰新铁路甘青段项目经理部,随即依法裁定将其分支机构追加为被执行人,果断划拨其分支机构银行存款元至法院账户。年10月22日向11名务工人员发放劳务费21万余元,随后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通知其余在外地的务工人员领取劳务费。截至目前除4人无法取得联系外,其余50人均已足额领到了劳务费。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高效、为民的司法作风,受到了涉案务工人员的一致评价。足额领到劳务费的务工人员将两面写有“热情服务廉明高效”、“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鲜红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感谢法院为他们追回余万元的辛苦钱。

建设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已成为严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危害社会稳定的顽症。此类案件具有群体性、复杂性、对立情绪大、矛盾易激化、社会







































北京治疗白癜风技术好的医院
北京白癜风哪个医院好


转载请注明:http://www.jiayuguanshizx.com/jygscz/3829.html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